配電間必須裝氣體滅火。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四章明確規定: 下列場所應設置自動滅火系統,并宜采用氣體滅火系統: 1、國家、省級或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廣播電視發射塔內的微波機房、分米波機房、米波機房、變配電室和。6。0。10 熱氣溶膠滅火系統裝置的噴口前1。0m內,裝置的背面、側面、頂部0。2 m內不應設置或存放設備、器具等。6。0。11 設有氣體滅火系統的場所,宜配置空氣呼吸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使用過的滅火器必須送到有滅火器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對滅火器進行檢查,重新充裝專業滅火劑和驅動氣體。滅火器不管是否使用過,超過出廠的保質期限時,參考:七氟丙烷(HFC-227ea)潔凈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第7。0。2條 滅火系統應設自動控制、手動控制和機械應急操作三種啟動方式。設置在防護區內的預制滅火裝置應有自動控制和手動控制兩種啟動方式。 在自動控制程序中,應安排0。氣體滅火系統的安裝嚴格按設計施工圖紙和相應的技術文件進行,不得隨意更改,以確保每個噴嘴噴出的藥劑符合設計的流量、壓力及噴射時間。當需要進行修改時,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



